在建筑領域實施制度化的節能減碳將對廈門今后的城市建設發展方向有重要的影響。
由市建設與管理局、市發改委、市經發局聯合編制的《廈門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指出,今年1月1日起,新獲得建設用地的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民用建筑)將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2016年1月1日起所有新開工存量土地的民用建筑項目,也將披上“綠色”外衣。
因地制宜 注重建筑朝向和布局優化
屋面建設光伏系統,利用太陽能進行發電;采用光導管,將太陽光直接導進地下室,健康又省電;采用鋁模板施工工藝,提高施工效率;建立雨水回收系統,用于小區澆灌、清洗……在廈門最大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洋唐居住區A09地塊,“綠色”的身影隨處可見。這個嚴格按照二星級綠色建筑標準設計的保障房小區將成為廈門建筑節能的示范。“以一星級綠色建筑為主,鼓勵建設二星及以上等級的綠色建筑”將成為“美麗廈門”建設的一大方向。
“廈門地處東南沿海,海水資源和太陽能資源豐富,但其他資源相對缺乏。因此,要因地制宜地研究和探索廈門市綠色建筑的發展模式,從地域性、經濟性、技術性出發,選擇適宜的發展綠色建筑的技術路線。”市建設與管理局副局長林樹枝表示,廈門市綠色建筑的發展模式,應結合廈門的氣候特點,從規劃設計入手,首先是要注重建筑的朝向和布局優化,改善通風條件;再者要通過推廣垂直綠化、綠色生態庭院,來營造良好的建筑外部環境;此外,宜采取建筑遮陽措施,減少建筑能耗;加大可再生能源的應用力度;采用雨水回收、中水回用、海水利用等方式節約用水。
評星定級 綠色建筑有三個“星級”
本次《方案》提出,城鎮新建建筑嚴格落實強制性節能標準,“十二五”期間,廈門計劃完成新建綠色建筑200萬平方米;到2015年末,城鎮新建綠色建筑比例達到30%。為實現廈門的“綠色”目標,《方案》明確,在全市轄區內,從2014年1月1日起新立項的政府投融資項目、安置房、保障性住房,以招拍掛、協議出讓等方式新獲得建設用地的民用建筑,翻改建的民用建筑(個人危舊房改造除外)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從2016年1月1日起辦理施工許可證的所有存量土地的民用建筑項目,必須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綠色建筑等級由低至高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共三個等級。其中,二星級以下一般為地方組織評定,三星級由國家評定。
2010年1月,住建部批準廈門開展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工作的資格。市建設與管理局專門成立了“廈門市綠色建筑專家委員會”,制定并發布了《廈門市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用于指導和規范廈門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積極推進廈門綠色建筑發展。
據悉,從2010年至今,廈門共有12個項目獲得綠色建筑設計評價標識。
獎勵政策 政府補貼開發商優惠購房者
相對普通建筑,綠色建筑會產生一定的增量成本,廈門在財政上加大了扶持力度。根據政策,二星級綠色建筑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可獲得國家級財政獎勵45元,三星級綠色建筑每平方米獎勵80元。
“現在,廈門在國家激勵政策的基礎上,再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比如,我們首次提出返還購房者部分契稅,增加開發單位補助金額等,從全國范圍來看獎勵力度是很大的。”林樹枝說。
《方案》指出,對主動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并取得運行標識的存量土地的民用建筑,實施以下獎勵(從2014年1月1日起有明文要求和從2016年1月1日起有強制性要求的項目除外):對一星級綠色建筑(住宅),給予建設單位每平方米30元;二、三星級綠色建筑(住宅)根據中央和省當年的補助標準總額,按1:1給予建設單位市級獎勵;對除住宅、財政投融資項目外的星級綠色建筑,給予建設單位每平方米20元市級獎勵。金融機構應對綠色建筑建設和消費在授信管理、額度、定價等方面給予適度傾斜。此外,綠色建筑項目的設計費可上浮10%收費額。
值得注意的是,為了讓百姓受益,除了對開發商有獎勵,購買取得運行標識的二星級以上商品住房的業主也將在稅收方面得實惠。《方案》指出,對購買二星級綠色建筑商品住房的業主給予返還20%契稅,購買三星級綠色建筑商品住房的業主給予返還40%契稅的獎勵。
來源:廈門日報